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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办学审批指南

信息来源于:琼海在线 发布时间:2013/1/5
项目名称: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办学审批
审批部门:教育局
受理机构:教育局普教股
办件类别:入学(园)、教育
审批类型:承诺件
服务对象:社会组织、个人
法定时限:筹设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正式设立: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90个工作日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申报条件:举办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设立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申办须提
交的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法人单位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 筹设批准书;
(2) 筹设情况报告;
  (3)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提交申办材料——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组织考察办学条件——办理审批手续,发放办学许可证——到民政部门登记。
咨询电话:62833015
投诉电话:62819690
电话:0898-32815050 邮箱:5820355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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