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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讨论][琼海]该不该收取的“治安联防赞助费”?

  • 钟惠
楼主回复
  • 阅读:2538
  • 回复:2
  • 发表于:2012/8/12 15:59:36
  • 来自:海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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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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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王先生反映,琼海某一派出所又一次上门收取“治安联防赞助费”。由于他租住房子的主人先前已交过一年的“治安联防赞助费”,这次再来收取他认为很不合理,而且还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明明说他们是XX派出所的,开取的收据上盖的却不是XX派出所的公章,而是琼海市嘉积镇XXX社区居民委员会。”王先生说,他们打工仔赚钱也不容易,为什么租房还要交“治安联防赞助费”?

那这笔费用到底究竟该不该收取?记者经过查询了解到,海南物价局早于1998年9月就下文取消了治安联防费的收费项目。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后,不得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各市县不得擅自出台治安联防服务费收费项目及标准,对于治安联防收费性质、内容相类似的收费项目,不论冠以何种名称,也应一律取消。任何企业和个人有权拒绝交纳此项费用。

海南省财政厅与发改厅也早于2007年联合发出《关于取消和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从该年7月18日起各市县不许再收治安联防费,违者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注:此贴最先由网友【治安联防费】2011年6月21日发表在旧版琼海在线话吧,转载于此,是为了方便网友在新版论坛浏览和评论此贴。如果您感兴趣可以点击网址http://www.qionghi.com/bbs/16523.aspx
查看原帖及原始评论。
  
  • 钟惠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2/8/12 16:01:55
  • 来自:海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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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网友zsamam回复:

派出所因为办公经费不足常常会向所辖社区收取各种名目的赞助费,这在我们浙江已不足为奇。

奇的是琼海的社区竟然把这赞助费转嫁到居民身上了。赚钱有方,平民有“福”呐。

LZ赶紧把钱交了吧,要发自内心地“赞助”哦~~如果抗拒,哈哈,有你好受哒~~~

玩笑开过了,来点正经的:对这种政府行为的摊派深恶痛绝!楼主尽可以微笑着拒交,因为赞助费本身就是个人自愿行为,没有丝毫的行政强制因素。你不交,他们根本拿你木办法的。
  
  • 海南熊猫
  • 发表于:2012/8/14 21:47:10
  • 来自:海南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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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不合法的行为都不能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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