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为贵——浅析村民之间的矛盾调解
某日清晨,族兄B上门找我。他带来一封自己写的申诉信,此信打印一式两份,准备一份寄市司法局,一份寄中原人民法庭。他找我的目的,是要我为他的申诉信做文字方面的修饰。我浏览了他的申诉信,上面所陈述的事情,是包括我在内的村上人都已知道的。
退休之后,我也返乡居住一段时间,知悉村民之间总会有一些大大小小的矛盾。这些矛盾如果不得到消除,会发展变化而越来越大。本地区就有父子之间兄弟之间对簿公堂的例子。看了B族兄的这封申诉信,我沉思片刻,我应该做一些调解的工作。
下面说一说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件事情的矛盾双方是村五组的B族兄和村六组的乙族弟。我朱姓迁琼七世予礼祖三百多年前移居滨滩村,至今繁衍的子孙分居于村五组和村六组。村六组在公路旁有一片旱地,这片旱地用于安排一些村民建造房屋。而旱地之北正是五组村民的椰林。当然,楚河汉界十分清楚。只因靠近六组村民房屋的椰树(即椰林边缘的)越长越高,由于树的趋光性渐渐向房屋方向倾斜,以致成熟掉落的椰子击中了六组村民的瓦房。于是,矛盾发生了!五组的椰树主人说,我的椰树种在我的领土上,六组的房屋主人说,你的椰树侵犯了我的领空。公说公有礼,婆说婆有理。然而,也有得到合理解决的例子。如五组的A族弟在六组的甲族弟房屋边有几棵椰树,六组的甲族弟用别处的椰子树与其交换,不足部分再用钱赔偿。但也有这样的情况,一些椰林边缘的椰树不明不白枯死了……
本故事的主人翁就是村五组的B族兄和村六组的乙族弟。乙族弟的瓦房和B族兄的三棵椰子树比邻。原来乙族弟也曾经提出用自己的三棵椰树和B族兄的三棵椰树交换,但由于乙族弟的椰树位置偏远,难于管理而B族兄不同意。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交换不能成交,转让也未能谈妥。后来,接二连三,B族兄的椰子掉落下来砸破了乙族弟的瓦房。还有更危险的,是乙族弟有一几岁孙女,常在院子里走动,万一被自由落体的椰子击中,那是人命关天的事了!对此,乙族弟忧心如焚。接下来的矛盾激化,是B族兄那三棵椰树渐渐枯死了!很自然,B家的人都怀疑是乙家的人所为。为此事,B族兄向村镇两级政府报告,请求解决。村镇两级政府的工作人员也下来和双方当事人对话,进行调查研究。但由于缺乏人证物证,事情的解决遥遥无期。这回,轮到B族兄坐不住了,三棵椰子树不能这样白白失去!这就是他要写申诉信走法律程序的原因。
我之所以产生要为此事进行调解的念头,是我看到B族兄的申诉信中有这样的语句:都是哥哥弟弟,高头不见低头见。这一代的恩怨,不能留给下一代。这就表明B族兄也有调解的诚意。于是,我问他,三棵椰子树,应该赔你多少钱?他说,按公路扩宽被砍的椰树每棵550元的价格。那么,三棵椰树就是1650元了。他还说,乙族弟的瓦房被砸造成的损失,他可以赔偿。这样,我介入调解的信心更足了!我对B族兄说,我去说服乙族弟给你赔偿。对簿公堂,走法律程序,你要花时间,伤精神,也要花钱。而且,取证也是一个问题……
我抓紧时间奔乙族弟家。当然,乙族弟也想了结这件事情。他提出房屋损失应赔偿650元。那就是说,只给B族兄1000元即可。我再返B族兄家,经过讨价还价,最后他认定1200元。我叫他写一张收据。返回乙族弟家,乙族弟也是很畅快就同意了,拿出1200元交给我送交B族兄。
其间,也曾出现波澜。就是乙族弟说,要B族兄写保证书,认定椰树不是乙所害。我反驳他,B族兄现在并不认定是你所害,但也不能保证不是你所害。如写这样的保证书,则不合逻辑。还有,B族兄也要乙族弟写保证书,保证今后不要向椰林扩建。我反驳他,这事现在并没有发生,今后要发生,另案处理。他无言。
B族兄得到了三棵椰树的赔偿,乙族弟也没有了后顾之忧,皆大喜欢。
对于村民之间的矛盾调解,我感受最深的是,面对矛盾双方,必须公平公正。必须虚心倾听双方的意见,让人家把话说完。调解者不妨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如果这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该怎么想。往往有些参与调解的人,总是自己已经制定了剧本。谁是谁非,似乎自己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先入为主,设计问题。人家的申述,如果不对准自己的剧本,就打一个T字形的手势,叫人家暂停。这一点,在B族兄的申诉书上也提到。
我经历了这件事,现在写成文章,和大家共勉。
(原载于《万泉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