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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求助者咨询——关于老房翻建面积是否有规定的问题

  • 海南法律咨询
楼主回复
  • 阅读:7210
  • 回复:1
  • 发表于:2023/10/16 9:29:30
  • 来自:海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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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者咨询——关于老房翻建面积是否有规定的问题。
   律师解答:

  一、老房翻建面积有规定吗

  1、老房翻建面积和农村宅基地分配的标准相关,是有具体规定的。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二、农村房子翻建超面积怎么办

  1、房子超出面积后,超出审批面积的部分无法获得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2、建房者要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补交一定费用。若是隐瞒事实被查证,就有可能被视为违章建筑,限期拆除。

  3、可在土地登记本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规定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海口律师13307629384。




  
  • 风卷残云
  • 发表于:2023/10/16 9:58:35
  • 来自:海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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