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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求助者咨询——最近在工作中遇到了1名员工从本公司A岗位离职5年后,再次入职本公司B岗位的情况(两个岗

  • 海南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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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12/29 9:21:43
  • 来自: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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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者咨询——最近在工作中遇到了1名员工从本公司A岗位离职5年后,再次入职本公司B岗位的情况(两个岗位的职责和层级完全不同)。由于该员工第一次入职A岗位已设置过试用期,不知公司在该员工第二次招聘入职B岗位后否还可以约定试用期?
律师解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相关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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