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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业委会建立不起来业主怎么维权?海南第一个小区组建物管会启动

  • 诗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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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4/2/13 20:39:39
  • 来自: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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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不起来业主“一盘散沙”,不能以全体业主的名义集体维权影响基层治理和社会稳定问题,2023年7月28日海南省琼海市下发了《关于印发琼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指导意见的通知》(海府办函〔2023〕55号)文件。2024年1月18日,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大会,在全市正式启动了没有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

2024年1月26日,琼海市嘉积镇政府发出公告,决定首先在先锋社区万泉源居小区开展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这可能是琼海市动作最快的镇一级政府,是海南省第一个即将开展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的小区。

海南省嘉积镇政府在公告中说,公告是“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发出的。

公告明确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依法指导、推动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或调整物业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

公告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由镇政府、居委会、建设单位及业主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二分之一。主任由镇政府或镇政府委托的居委会代表担任,副主任由镇政府指定一名业主代表担任。

据悉,万泉源居小区已建成十几年,日积月累方方面面问题和矛盾不少,亟需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监督促进和配合物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建设和谐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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