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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普法——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禁止行为

  • 海南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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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4/3/7 13:14:38
  • 来自: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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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禁止行为

   《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婚姻家庭中的下列行为:

   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禁止重婚

   3、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4、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和遗弃
#海口律师团队法律服务13307629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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