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去购物,却因超市免费接送车停运滞留超市约半小时,超市工作人员还态度欠佳,黄先生在大润发超市国兴店购物时遇到了这样的事。律师表示,虽然接送车属于超市的附加服务,但已经与消费者构成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超市班车晚点消费者滞留 黄先生介绍,13日下午,自己和两个朋友到大润发超市国兴店购物。1个小时后,他们准备乘坐超市接送车回家。到晚上九点半左右超市末班车发车时间,停车场的十几辆班车都已经挤满了人。可一直等到10点钟,依然不见司机的踪影,滞留顾客达几百人。 随后,一名超市工作人员表示,顾客可凭购物小票兑换一元钱,自己坐公交车回家。对此,黄先生提出质疑,当时天色已晚,一些公交车已经停运。其次,一家人来购物只有一张购物小票只能兑换一元钱,其他人怎么办?这时,超市的一名工作人员突然很不客气地大声嚷道:“给你100元你要不要?你敢要吗?”黄先生听后非常气愤。最后,超市工作人员向黄先生道歉,并于10点10分左右安排司机把全部顾客送回家。 针对当晚的事件,记者连线了大润发国兴店的石经理,她说,当晚她到达现场时顾客情绪比较激动,她很理解,很快就安排司机把全部顾客送走,前后拖延22分钟。对于当晚的事件,石经理表示,由于事发突然,员工情绪也比较烦躁,出口伤人的工作人员态度不对,对于超市给顾客造成的误解和不便,请包括黄先生在内的消费者给予谅解。 免费班车晚点谁来买单 黄先生告诉记者,当晚自己是10点40分到家,自己才50多岁就已经累得精疲力尽,可和自己一起下车的还有几名70岁左右的阿婆,有的拎十斤米,有的还带着孩子,她们就更辛苦了。黄先生说:“这不只是耽误顾客时间的问题,而是超市的态度问题,是信誉问题。”他认为,超市既然承诺提供免费接送车并按时发车,就应该遵守规定。超市工作人员应该懂得礼貌的对待客人。 班车是由超市免费提供,在班车误点或是停运的时候,消费者是否有权利要求超市继续履行承诺?对此,消费者表示了不同的看法。 市民王先生认为,车是超市免费提供的,因故不能搭乘也无所谓。只是一元钱的事,不值得较真,坐公交车回去就行了。而多数市民则认为,在没有争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超市就应该继续履行承诺,及时把消费者送回家。 律师说法:已构成买卖关系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为了招揽顾客,超市提供各种附加服务,其中也包括免费接送。虽然是免费接受服务,但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否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此,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认为,超市已经承诺,在此购物的消费者可以享受免费接送服务,而且很多消费者是看中这项服务才到超市购物的,这已经与消费者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虽然接送车属于超市的附加服务内容,但应当履行承诺,不管出现何种状况都应免费把消费者送到目的地。如因故取消也应提前公开告知消费者,否则,因此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消费者有权利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